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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10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0-3-9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宁德市关于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德市关于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宁市委办[2003]34号、宁市委组[2009]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笔试、面试入闱后一周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动、解聘手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0年4月3至1992年4月3期间出生)
具体详见宁德市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地点和要求
1、报名地点:报考福鼎市、古田县、柘荣县、霞浦县、周宁县的考生分别在福鼎、古田、柘荣、霞浦、周宁县(市)人事局报名,其余的在市人事考试中心(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层)报名。
2、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复员(退伍)证书、立功获奖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同时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时间安排
3月5日:在宁德人事人才网(www.fjndrs.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3月31-4月3:报考人员报名。
4月9-10日:报考人员到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4月11日:笔试。
4月20日:市人事局在宁德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向各用人单位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4月24-26日:聘用单位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月4-5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
5月9日-6月20: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和组织体检,并上报拟聘用人选。
7月13日前: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选在宁德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7月25日前:按人事管理程序行文审批。
9月30日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除霞浦县卫生系统实行专业科目笔试外,其余的均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笔试在试卷和答题卡上作答,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和水笔、圆珠笔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单位面试形式详见宁德市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部分县岗位不实行面试。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公开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组织部、人事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知识能力测验》或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标准除福鼎市公安文职人员外,其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5、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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